[老人院][護老院][安老院]「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 立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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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院][護老院][安老院]「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 立場書

我們是一群關注「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下稱「院舍券」)的團體,當中包括長者、照顧者、社工、前線照顧員、服務提供機構成員代表及立法會議員。

行政長官於《2015施政報告》中提及,已預留8億元推行合共3,000張的「院舍券」,並由安老事務委員會(下稱安委會)及香港大學顧問團隊就有關可行性作研究。直至2015年5月,被傳媒揭發大埔劍橋護老院,長者於露天地方被脫光衣服,等候洗澡事件後,勞工及福利事務局(下稱勞福局)張建宗局長於同年6月宣布擱置「院舍券」,並作重新研究。

然而,今年又再發現長者懷疑被虐(如紗布塞肛)事件,政府至今仍未公布令公眾安心的監管政策。安老事務委員會(下稱:安委會)在未公布「院舍券」新的研究結果、具體內容及諮詢公眾的情況下,政務司司長及部份安委會委員已於不同場合,公開表明推行「院舍券」勢在必行!我們多個團體對於在沒有社會討論的情況下,政府已有預設立場,強行推出「院舍券」,對於此等程序不公,我們感到不滿!

基於政府既定了立場,我們不接受安委會採取閉門形式,討論「院舍券」議程;我們有權要求安委會公開透明地,讓各持份者了解及參與「院舍券」的決定,故此,我們已於2016年3月24日去信勞福局及安委會提出:1) 要求列席安委會討論「院舍券」的相關會議;2) 要求於安委會再次商議「院舍券」前,勞福局和安委會與各持份者再次會面,討論「院舍券」及最新研究結果。

 

我們鄭重聲明以下四項立場:

 

在監管制度不足情況下,反對長期照顧服務﹙社區及院舍﹚私營化,要求政府即時擱置推行「院舍券」,以及即時停止讓私營單位參與第二階的「社區券」

修訂《安老院條例》,虐待長者須負刑責;

就長期護理服務(社區及院舍服務)展開全面諮詢;

用於「院舍券」的八億元全部轉用於現行恆常津助的社區照顧服務。

 

以下逐一解說:

一)在監管制度不足情況下,反對長期照顧服務﹙社區及院舍﹚私營化,要求政府即時擱置推行「院舍券」,以及即時停止讓私營單位參與第二階的「社區券」

現有《安老院條例》訂立於一九九四年,至今未曾進行任何檢討和修訂。即使三年前曾修訂《安老院實務守則》,我們認為守則內容中,有關員工人手比例的標準過低;與質素監管相關的常規,內容過時,例如以人均面積為例,安老院舍的人均面積要求,仍停留在每人6.5平方米,相比房屋署擠迫戶的標準,由人均5平方米上升至7平方米,對於用以照顧體弱長者的環境而言,院舍的人均面積的規範,明顯不合時宜。

另外,我們認為政府現在是「行倒車」,不單沒有認真防止虐待事件發生,更離譜的是政府仍一意孤行、黑箱作業!在未有任何條例、服務守則和保護長者使用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的情況下,引入私營公司為長者提供家居及社區長期護理服務。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於2016年3月22日發出的「社區照顧服務券」(下稱「社區券」)邀請文件,文件列出的申請條文、對認可服務提供者的要求、項目收費、私營公司自行報告人手配備及監控機制等等,門檻明顯較寬鬆。換句話說,社署完全不理會立法會議員、專業團體、長者團體及業界代表早前向當局提出的擔憂,私營化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可能出現的種種的問題。我們對政府此等無根無據的政策及偷步的行為,表示遺憾!

我們認為政府當局缺乏危機管理意識,在保障弱勢社群的責任上失職。雖然,在2016年財政預算案中,政府提出重組社會福利署的「安老院牌照事務處」及「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將兩者合併,增加人手,以加強對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巡查和監管。但是,由於相關條例及守則均已不合時宜,即使政府再增加更多的人手進行監察,也無助徹底改善質素監管,及無法阻止虐待事件再次發生,同時亦白白地浪費公共資源,。因此,我們促請政府當局必須盡快檢討和修訂《安老院條例》和《安老院實務守則》,並就人均面積、人手比例,以及監管制度和相關罰則等條文,作出公眾諮詢和全面檢討。

社署於2015年已委託香港大學林一星博士進行「改善香港長期護理基礎設施」的計劃,當中包括為香港長期護理服務訂立成效指標。我們認為政府不能利用長者,當作「院舍券」及「社區券」的「白老鼠」!一切必須先等待有關計劃成功完成,規定落實成效指標措施,讓它成為服務監察制度一部分,並向公眾交待政府對質素保證的要求和檢討細節。
政府應就長期照顧負上最大的責任,並提供足夠的資助照顧服務。就此,我們有理有據,堅決反對政府令長者安全受到威脅,倉促推出「院舍券」及「社區券」,貿然將長期護理服務私營化,並要求政府即時擱置推行「院舍券」,以及即時停止讓私營單位參與第二階段的「社區券」。

 

二)修訂《安老院條例》,虐待長者須負刑責

近年,傳媒接連揭發院舍內發生的虐待事件,例如長者被迫食排泄物、被掌摑、在無遮蔽地方被脫光衣服輪候洗澡等等,社會的憤怒反應,有目共睹!市民唯一可依賴的《安老院條例》,法律內文上竟然沒有提及職員虐待和傷害長者行為的後果,更沒有任何條文提出,施虐職員需負上刑事責任及相關罰則。

我們要求政府開始修訂《安老院條例》的討論時,加入應付安老院舍內虐待長者的條文,援引《侵害人身罪行》條例的內容,訂明在安老院舍內虐待長者的刑事罪名及罰則,藉以加強阻嚇作用。

接二連三的虐待長者事件發生後,我們發現對安老院舍持牌人處罰力度不足,往往只是罰款數千至一萬元了事,缺乏阻嚇成效;個別安老院舍持牌人更以「借屍還魂」的辦法,以另一個新名稱申請牌照,以此刪去有關警告和控告記錄。我們要求當局正視問題,修訂《安老院條例》,打擊罪行,嚴厲刑事處分任何虐待長者行為。

 

三)就長期護理服務(社區及院舍服務)展開全面諮詢

有關「院舍券」的可行性研究,對未來長期護理服務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當中涉及一連串的服務流程,服務標準、質素監察、成效指標、資助模式、共同付款比率及模式等關鍵議題。

其實,行政長官在《2014施政報告》中宣布,委託安委會籌劃「安老服務計劃方案」,並由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的顧問團隊提供協助。現時,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已完成「訂定範疇階段」及「制訂建議階段」,而「建立共識階段」尚未進行。因此,我們不能接受於未有共識前,草率通過及試行「院舍券」。我們要求安委會就「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公開第二階段的研究報告,並就長期護理部分,展開全面諮詢,以建立社會共識。

安委會不能夠將「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及「院舍券」的可行性研究,分開理解和處理。政府現階段必須先解決修訂《安老院條例》、規定落實成效指標措施,做好服務監察,而非強行將長期護理服務私營化,並以此作試驗!

四)用於「院舍券」的八億元全部轉用於現行恆常津助的社區照顧服務

「院舍券」的試驗欠缺基礎及配套,既無助長期護理服務的未來發展,亦無法提升長者院舍照顧服務的質素,因此,我們認為與其將8億元投放在前景不明的服務上,不如將資源轉為投放於恆常津助的社區照顧服務,一方面可以為社區中有需要的長者盡快提供支援,縮短輪候時間,更可鼓勵長者居家安老,避免長者過早或不必要入住院舍,貫徹「居家照顧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的政策方針。

參考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長者社區照顧服務關注組」,以2015年年底數字估算,根據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服務的輪候情況,及平均每月成本,只需四億四千八百萬元便可以應付全部輪候個案。

因此,我們要求政府將預留予推行「院舍券」的八億元轉撥至現行恆常津助的社區照顧服務,以即時惠及輪候社區照顧服務的長者、改善現時服務質素,更有效使用資源。

 

 

聯署團體:(排名不分先後)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立法會梁耀忠議員辦事處

立法會張超雄議員辦事處

立法會張國柱議員辦事處

社工復興運動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長者社區照顧服務關注組

街坊工友服務處

葵芳長者權益關注組

葵涌長者權益關注組

天水圍長者權益關注組

將軍澳長者民生關注會

長者政策監察聯席之友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香港老人權益聯盟

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

爭取資助院舍聯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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