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簡介
安老院簡介
安老院為未能獨自在社區中生活﹐但無需倚賴他人提供起居照顧或護理服務﹐以及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沒有或輕度缺損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膳食及有限度的起居照顧服務。
服務性質
下列為安老院向院友提供的服務﹕
(1) 共住的房間;
(2) 每日最少供應三餐膳食﹔
(3) 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如個案評估﹑輔導﹑轉介和舉行活動等﹔
(4) 提供起居照顧﹐如打掃及粗重洗熨工作﹔
(5) 幫助有需要的院友進行屬個人性質的活動﹐如寫信等﹔以及
(6) 定期舉行活動以滿足院友的社交康樂需要﹐鼓勵院友發展個人興趣及與社區及家人保持接觸。
入住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入住安老院﹕
(1)年齡達65歲或以上#﹔
(2)透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被評為適合入住安老院﹔
(3)有社交或住屋需要﹐但未能獨自居住﹔
(4)可以照顧個人衞生及清洗個人衣物﹔
(5)在進行/打理其他起居活動(如煮食﹑打掃﹑購物及粗重洗燙)方面出現困難﹔以及
(6)體格及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
每月收費
$1,506 – 傷殘津貼受助人 (包括已於2013年4月1日前入住現時宿位的傷殘津貼受助人,但於2013年4月1日或之後轉為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人士。)
$1,429 – 非傷殘津貼受助人
* 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社會福利署已停止接受入住安老院的新申請。安老院由二○○五至○六年度開始逐步取消並轉型為提供長期護理服務的院舍。
# 年齡介乎60至64歲之間的人士﹐可基於健康及/或社會因素提出申請﹐但須證實確有需要接受住宿照顧﹐並須符合入住條件。
https://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elderly/sub_residentia/id_homesfor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