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院舍面面觀 – 老人院|護老院|安老院|長者及護理資料提供|社工免費轉介院舍|益善之家

長者選擇院舍前,長者及家人首先要了解院舍的基本資料、院舍類型、地點、環境、服務內容等等,還要考慮家人與院舍的距離,方便支援長者以及探訪。一般政府津助院舍需要輪候長時間(一般要3年至5年),長者因身體需要未必能長時間等待津助院舍,而家人未能照顧的時候,私人院舍亦是其中一類支援服務。然而私營院舍分為甲一、甲二、傷健院舍,更有專為失明人士而設的院舍,長者及家人在選擇過程便需要清楚了解不同院舍的性質及服務,可讓長者更容易適應院舍的群體生活。以下是不同護理程度院舍之資料:

 

護理程度

長者及家人首先要清楚識別長者的護理程度,包括全能自理、半護理、高度護理、特別護理需要。因此選擇院舍之時,應了解院舍所提供的護理程度能否滿足長者身體狀況。例如,長者如行動不便,需長期臥床,或需要鼻喉管餵食,那麼長者便需要高度護理照顧,選擇的照顧服務便需要更多。

 

一‧全能自理: 長者有自我照顧能力,可自行應對日常的起居生活,只需要護理員協助支援服務。

 

二‧半護理:

長者需協助服藥,簡單醫護人員觀察生命表徵,例如量血壓、驗血糖或簡單的傷口護理等;或日常起居照顧,例如﹕穿衣服、沐浴、上落床扶抱協助等,需要護理員協助支援。

 

三‧高度護理: 長者有認知困難或缺陷,例如患有認知障礙症長者;體弱長者需協助服藥及需餵食,大部份日常起居生活,例如﹕穿衣服、沐浴、上落床扶抱協助、失禁護理等,需要護理員較密切地協助。

 

四‧特別護理:

長者嚴重認知缺陷,如中至後期的認知障礙症長者,需長期照顧;或長者體弱需要特別護理,例如鼻喉管餵食、腹膜透析、抽痰、造口護理等,大部份日常起居生活,例如﹕穿衣服、沐浴、上落床、失禁護理等,需要護理員集中地協助。

 

經濟條件

長者入住院舍可能是長遠性,除院費外,院舍運作會加上院友的雜費。家人宜謹重評估個人的經濟能力來預算開支。若長者經濟出現困難,長者可建議申領政綜合援助(簡稱:綜援)或傷殘津貼,綜援及津貼數額之多少需視乎長者的個人資產和身體狀況而定,益善之家工作員可協助申請者轉介到所屬地域的社會保障辦事處,協助長者申請有關服務,如屬傷健長者,建議先向醫生了解申領內容。另外,長者可按照其需要,輪候政府資助安老服務宿位或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

 

院舍區域

香港、九龍、新界院舍多不勝數,長人及家人可考慮家庭成員的取向及長者的實際需要。院舍的地點應方便家人和朋友探訪,例如選擇鄰近護老者及家人的地點;選擇院舍附近有城市規劃的配套措施,例如有超級市場、酒樓、公園、其他康樂設施等,讓家人更容易支援長者。

 

個人喜好

長者搬遷到新院舍居民是需要時間適應院舍的環境以及與院舍職員、院友相處。

院舍的環境可直接影響長者的快樂指數。因此,選擇院舍時可考慮以下幾方面:

  1. 1. 院舍環境是否清潔舒適、空氣流通、沒有異味、有足夠燈光照明?
  2. 2. 院舍內有否足夠的住宿及活動空間?
  3. 3. 宿位有否私隱空間及配套,例如:床位之間設有屏風間隔、私人儲物櫃?
  4. 4. 院舍有否足夠醫療設備、復康訓練器材或其他康樂設施?

 

特別需求

按照長者的個人需要提供適當的設施及服務,如中風或傷健長者,可考慮有物理治、職業治療等復康訓練之院舍,有助緩減長者的退化程度。

 

至於患有認知障礙症長者,可考慮設有遊走警報系統設施、光線更佳、環境佈置對比較大的院舍,讓長者更容易適應院舍環境,避免長者發生意外。

 

「政府津院」和「私營院舍」有什麼分別?

政府院舍

「政府津院」實為政府資助院舍或合約院舍。社會福利處以公開競投的方式﹐選取合適的營辦機構,政府津院多由非牟利團體或宗教機構營辦,為身體機能中度至嚴重受損的長者,提供安老院舍服務。社會福利署是以服務合約的形式去監管各營辦機構的服務表現。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被評為沒有或輕度缺損的長者會被安排輪候「合約院舍」的資助安老服務宿位;被評為中度缺損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但在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的長者會被安排輪候「護理安老院」;而被評為嚴重缺損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但在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的長者會被安排輪候「護養院」。「政府津院」的輪候期為三至五年。由於近年的供應沒有增多,預計輪候期會更長。

 

私營院舍

「私營院舍」由私營機構開辦。截至2012年10月,全港已領有牌照的私營安老院共有580間,分別分佈於十八區。院舍隨著時代轉變,老人院趨向現代化和專業化。隨著人們對私隱的著重,新式院舍大多設有獨立房間,房內設有私人洗手間,不少私營院舍聘請專業人員,如社工、註冊護士、職業治療師等,以他們專業知識優化院舍服務;有些安老院更設有物理治療室,設備可媲美「政府津院」。多得一些有心經營的「私營院舍」,香港的安老服務質素及水平得以大大改善。

買位院舍

 

政府為解決長者長時間輪候入住「政府津院」的問題,本署自一九九八年起推行「改善買位計劃」,向「私營院舍」購買宿位。透過改善員工比例和人均面積標準,以進一步提高私營安老院的服務水平,同時提供更多資助宿位以縮短長者輪候入住資助護理安老院宿位的時間。下表為「買位院舍」的人手比例和人均面積標準:

 

改善買位計劃級別  甲一級 甲二級

人均樓面淨面積    9.5平方米 8平方米

在人手方面,以一間設有40個宿位的護理安老院為例

其員工數目如下 (以每人每日工作8小時計,包括替假員工):

主管   1   1

註冊/登記護士    2   /

物理治療師*   0.5 /

保健員 2   4

護理員 8   8

助理員 8   6

總數: 21.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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