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不同綜援計劃申請
長者社會福利
入住老人院的長者或有需要特別照顧的人士,如有需要申請援助,可以有不同的選擇。不同的援助計劃有不同的申請要求,你可以與我們聯絡,以作初步的評估。申請綜援入住老人院或護老院,甚至在家安老等,都有不同的審查要求,以下是香港現有的長者社會福利計劃: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高齡津貼(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廣東計劃等。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
申領綜援需要通過以下兩項審查:
入息審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每月可評估的總收入必須低於綜援計劃所認可的每月需要總額。資產審查:
申請人與家庭成員的資產總值需低於限額。
入息審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每月可評估的總收入必須低於綜援計劃所認可的每月需要總額。資產審查:
申請人與家庭成員的資產總值需低於限額。
就申請綜援而言,年滿65歲人士會被界定為長者。(2017年施政報告中,長者界定由60歲改為65歲)
高齡津貼(生果金)
高齡津貼是大部份人口中的「生果金」,是為年滿70歲的長者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屬於公共福利金。
高齡津貼 (每月金額為港幣1,290元) 適用於任何70歲或以上的長者,毋須申報經濟狀況。
長者生活津貼
政府於2013年實施「長者生活津貼」作為扶貧措施,向符合資格的長者,每月發放2,495元。而由2017年2月1日起調高資產上限,單身長者上限提高至329,000元、長者夫婦則是499,000元。另外,向資產不多於44,000元的單身長者,或資產不多於218,000元的長者夫婦提供每人每月3,435元的高額津貼,較現行津貼額高出約三分一。
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
此計劃向符合申請資格並選擇到廣東或福建省養老的綜援受助長者,繼續提供現金援助(例如可繼續每月領取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
廣東計劃
廣東計劃於201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現時已接受申請。計劃的目的是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的合資格香港長者,依舊可以獲取現金高齡津貼(生果金)。由2015年2月1日起,受惠人只要每年在廣東居住滿60天,就可以每月領取港幣1,235元的生果金。